附录2:
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技术评审结果表
被评审机构名称
|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申请日期
|
| 考核日期
|
|
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
|
知识水平考核
|
| 盲样考核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负责人签名: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
附件4:
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
技术评审准则
一、程序和步骤
1、机构负责人介绍机构基本情况;
2、听取技术负责人汇报机构有关专业技术方面情况;
3、盲样考核:职业卫生乙A级、职业卫生乙B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考核1种样品;
4、检查有关的规章制度、质量手册、操作程序等资料;
5、检查有关仪器、设备、工作场所;
6、专家组按《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技术评审内容》(附录1)的要求进行现场考核;
7、向申请机构反馈现场考核意见及建议;
8、听取申请机构对现场考核意见的解释、说明。
9、专家组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技术评审结果表》(附录2)和资质审定技术评审意见。
二、内容
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技术评审内容见附录1。
三、判定标准
1、每小项的技术评审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通过的记“Y”,不通过的记“N” 并说明原因。
2、带“*”号项为必须条件,任一带*号的项不通过时,为技术评审不通过。不带*号的项,职业卫生乙A级、放射防护乙A级、职业卫生乙B级、放射防护乙B级机构有五项以上不通过时,为技术评审不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有四项以上不通过时,为技术评审不通过。
附录: 1、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技术评审内容
2、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技术评审结果表
附录 1:
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技术评审内容
分类
| 项目
内容
| 职业卫生乙A级、
放射防护乙A级
| 职业卫生乙B级、放射防护乙B级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
1.
组
织
机
构
| 法人资格
|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资格,并独立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建立有完善的技术服务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规范和技术考核标准,设置评价、检测、质量管理等部门,落实岗位责任制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2.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质量管理手册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程序性文件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记录表格、报告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文件控制
| 文件受控制度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受控文件保管措施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质控措施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质量管理措施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监督
记录
| 设置专职质量监督员和专职质量监督员的任命文件及职责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校核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质控监督记录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抱怨记录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3.
人
员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评价、质量控制、卫生检验(检测)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项目评价、质量控制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卫生检验(检测)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卫生检验(卫生检测)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同左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 同左
| 同左
|
不得外聘、有培训合格证书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职证明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评价、检测(检验)技术负责人必须经过培训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专业技术人员及其资质
|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外聘(含返聘)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评价工作,不得超过从事评价工作总人数的20%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培训计划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组织实施培训及考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4.
仪
器
设
备
| 仪器设备配备
| *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达到相应的资质类别要求(详见《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附录),且各类仪器设备的性能、量程、精度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计量检定
| 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和校验标识;对于自校的仪器设备,应有自行编制的校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仪器设备管理
| 主要仪器设备建立有购置、验收、检定校准、使用和维修等档案资料;进口仪器设备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检定期间运行核查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使用维修保养记录100%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仪器设备档案数据库,其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名、购置日期、保管人、检定周期、检定单位、送检负责人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有固定的仪器放置场所,放置合理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精密仪器和加热设备隔离放置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5.
工
作
场
所
| 工作场所
| *与所从事的评价、检测(检验),质量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开展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评价的:放射性样品应与其他样品分开存放,专人保管。处理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应当有通风设备,地面、实验台应便于去除放射性污染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开展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评价的:凡是检测方法或检测仪器有要求的,应按要求对检测场所的温度、湿度和放射性本底等环境条件进行有效、准确的测量并记录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评价和检测工作场所的水、电布局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6.
检
测
与
评
价
能
力
| 检测方法依据
| *国家标准方法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方法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国际标准方法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作业指导文件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检测能力
| 申报材料中提供的项目检测能力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计量认证项目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抽查10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和(或)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报告
| 抽查5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和(或)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报告
| 抽查5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
| 抽查5份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报告
|
样品识别系统
| 为检验样品建立唯一识别系统和状态标识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编制有关样品的采集、接收、流转、保存和安全处置的书面程序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按照各自的要求,包含有足够的信息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原始记录和检测、
评价报告
| 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包含足够信息,且按照规定书写、更改、审核、签章、分发和保存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按照规定要求,检测评价报告中完整标明工艺流程及产生危害因素的种类、工种,并结合防护设施及效果的分析,作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和建议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检测委托
| 对于计量认证参数以外的检测项目,可以委托具有同等资质以上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但委托参数种类不得超过所需检测参数种类的20%;委托检测的样品总量也不得超过项目检测样品总数的20%,具备检测能力的参数不可以委托。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工
作
量
| 应当按批准的项目,每年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10份以上,其中检测的危害因素种类不少于10种,样品数量不少于500件;完成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报告10份以上,检测数量不少于500点。
| 同左
| 每年完成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10份以上,其中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不少于10种,样品数不少于500件
| 每年完成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报告10份以上,检测数量不少于500点。
|
存档
| 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档案,并妥善保存至少二十年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档案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现场调查资料、技术服务工作程序记录、过程记录、汇总报表、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原始资料等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7.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评
价
能
力
| 评价能力
| 按批准的项目,随机抽查不同类别的评价报告各5份
| 同左
| ---------
| --------
|
评价目的、依据、范围、程序、方法
| 同左
| ---------
| --------
|
评价报告书格式与内容
| 同左
| ---------
| --------
|
工程分析
| 同左
| ---------
| --------
|
*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 同左
| ---------
| --------
|
危害程度评价
| 同左
| ---------
| --------
|
*健康影响评价(健康监护、生物检测)
| 同左
| ---------
| --------
|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评价
| 同左
| ---------
| --------
|
职业病危害管理措施评价
| 同左
| ---------
| --------
|
放射防护评价: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对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同左
| ---------
| --------
|
放射防护评价:现场模拟评价报告书中源项分析、防护措施等部分,要求分析全面、准确,防护措施符合放射防护原则
| 同左
| ---------
| --------
|
评价结论
| 同左
| ---------
| --------
|
评价过程管理
| 评价方案的制定与审核
| 同左
| ---------
| --------
|
现场调查与实施
| 同左
| ---------
| --------
|
评价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 同左
| ---------
| --------
|
评价报告书的审核
| 同左
| ---------
| --------
|
专家审查
| 同左
| | |
*可溯源性
| 同左
| ---------
| --------
|
工
作
量
| 应当按批准的项目,每年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性放射防护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各2份以上
| 同左
| ---------
| --------
|
8.
信
息
上
报
| 报表
| 按要求定期对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汇总数及时、准确上报相关部门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9.
合
同
| 技术服务合同
| 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等)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10.
存
档
| 保管期限
| 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档案,并妥善保存至少二十年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档案内容
| 档案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现场调查资料、技术服务工作程序记录、过程记录、汇总报表、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原始资料等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
11.
盲
样
|
盲样考核
| 考核1种样品
| 同左
| 同左
| --------
|
*盲样考核所测数据与实样误差在规定范围内
| 同左
| 同左
| --------
|
12.
行
政
处
罚
| 行政处罚情况
| 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 同左
| 同左
| 同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