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评
指 标
| 满分
分值
| 试点县自评得分
| 设区市复核得分
| 省级财政考评得分
| 说 明
|
一、整合方案编制
| 10
| | | | 立足本地农业主导产业3分、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分、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3分、方案设计编制(内容规范清晰)2分。
|
二、体制机制创新
| 10
| | | | 体制机制创新5分、管理制度创新3分、沟通协调机制创新2分。
|
三、工作保障措施
| 10
| | | | 组织机构2分、宣传发动2分、议事制度2分、运行情况2分、信息交流与宣传2分。
|
四、县本级整合资金
| 20
| | | | 县本级整合资金渠道5分(整合县本级专项2项得3分,每增加1项加1分,加满5分为止)、整合县级支农资金规模10分(整合规模达到200万元得1分,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加满10分为止)、到位情况5分(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五、引导社会投入
| 10
| | | | 基准分8分(引导金融、信贷、企业等工商资本投入达到县本级整合支农资金总额的200%),每增加50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50个百分点扣1分。最高10分,最低0分。
|
六、资金使用管理
| 15
| | | | 资金投向合理性3分、资金分配规范性4分、使用管理措施5分、日常监督检查3分。同时,违纪率每达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15分为止。
|
七、项目建设与管理
| 10
| | | | 项目按批复规划实施3分(全部完成规划任务得3分,每少5%扣1分,扣完3分为止)、项目建设进度3分(按规划时间完成任务得3分,每迟1个月扣1分,扣完3分为止)、项目管理措施2分、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2分。
|
八、整合项目效益
| 15
| | | | 直接经济效益8分、带动农民增收4分、带动农民就业3分。
|
总 分
| 1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