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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考 评

指 标

满分

分值

试点县自评得分

设区市复核得分

省级财政考评得分

说  明

一、整合方案编制

10

   

立足本地农业主导产业3分、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分、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3分、方案设计编制(内容规范清晰)2分。

二、体制机制创新

10

   

体制机制创新5分、管理制度创新3分、沟通协调机制创新2分。

三、工作保障措施

10

   

组织机构2分、宣传发动2分、议事制度2分、运行情况2分、信息交流与宣传2分。

四、县本级整合资金

20

   

县本级整合资金渠道5分(整合县本级专项2项得3分,每增加1项加1分,加满5分为止)、整合县级支农资金规模10分(整合规模达到200万元得1分,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加满10分为止)、到位情况5分(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五、引导社会投入

10

   

基准分8分(引导金融、信贷、企业等工商资本投入达到县本级整合支农资金总额的200%),每增加50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50个百分点扣1分。最高10分,最低0分。

六、资金使用管理

15

   

资金投向合理性3分、资金分配规范性4分、使用管理措施5分、日常监督检查3分。同时,违纪率每达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15分为止。

七、项目建设与管理

10

   

项目按批复规划实施3分(全部完成规划任务得3分,每少5%扣1分,扣完3分为止)、项目建设进度3分(按规划时间完成任务得3分,每迟1个月扣1分,扣完3分为止)、项目管理措施2分、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2分。

八、整合项目效益

15

   

直接经济效益8分、带动农民增收4分、带动农民就业3分。

总 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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