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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注:如果1个孕产妇在孕产期多次接受咨询、检测,则仅上报1次。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报单位(盖章)

  表1-Ⅲ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
  (由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填写)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区/县

编号

项    目

人数

指标说明

1

 

 

 

 

接受婚前保健人数

 

内容同表1-1

2

 

 

3

接受艾滋病咨询人数

 

4

 

5

接受HIV抗体检测人数

 

6

 

7

HIV抗体阳性人数

 

8

 

9

孕期

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孕妇数

 

内容同表1-II

10

接受艾滋病咨询孕妇数

 

11

接受HIV抗体检测孕妇数

 

12

HIV抗体阳性孕妇数

 

13

住院分娩

住院分娩产妇数

 

14

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15

孕期接受HIV抗体检测产妇数

 

16

仅产时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17

仅产时接受HIV抗体检测产妇数

 

18

仅产时HIV抗体检测阳性产妇数

 

19

HIV抗体阳性产妇总数

 

20

住院分娩活产数

 

21

HIV抗体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

 

22

非住院分娩

非住院分娩产妇数

 

由三级保健网络常规上报数据获得

23

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在孕期接受过艾滋病咨询的产妇人数,以“围产保健手册”记录为依据

24

孕期接受HIV抗体检测产妇数

 

在孕期接受过HIV 抗体检测的产妇人数,以“围产保健手册”记录或“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单”为依据。

25

仅产时接受HIV抗体检测产妇数

 

在孕期未接受HIV 抗体检测,仅分娩时才接受该检测的产妇人数,依据“围产保健手册”记录或“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单”填写。

26

仅产时HIV抗体检测阳性产妇数

 

在孕期未接受HIV 抗体检测,仅分娩时才接受该检测,且结果阳性的产妇人数。

27

HIV抗体阳性产妇数

 

指非住院分娩的所有HIV 抗体阳性产妇人数。

28

非住院分娩活产数

 

指非住院分娩的所有活产数。

29

HIV抗体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

 

指非住院分娩的HIV 抗体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

30

地区产妇总数

 

由三级保健网络常规上报数据获得,为辖区内住院分娩与非住院分娩的产妇人数总和。

31

地区活产总数

 

由三级保健网络常规上报数据获得,为辖区内住院分娩与非住院分娩的活产数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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