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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六、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各区县妇幼保健所上报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填写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1-Ⅲ),于次月15日前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七、各类报表和卡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1-Ⅰ、1-Ⅱ)
  2、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1-Ⅲ)
  3、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登记卡(保密)(表2-Ⅰ)(略)
  4、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保密)(表2-Ⅱ)(略)
  5、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保密)(表2-Ⅲ)(略)
  6、母婴阻断HIV自愿咨询检测试剂季度需求申请表(见附件4)
  7、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检测试剂和耗材季度需求申请表(见附件5)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略)

  表1-Ⅰ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婚前保健机构填写)

  区县      单位       年   月

编号

   项   目

 

 人数

1

 

接受早孕保健/婚前保健人数

 男

 

2

 女

 

3

 其中接受艾滋病咨询人数

 

 男

 

4

 女

 

5

 其中接受HIV抗体检测人数

 男

 

6

 女

 

7

 其中HIV抗体阳性人数

 男

 

8

 女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报单位(盖章)

  表1-Ⅱ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由助产机构填写)

  区县      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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