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一期大洋河改造工程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和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产权调换结算原则: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分别按评估价格计算并结算差价,多还少补;高层、小高层安置的,其安置房公摊面积部分的60%为政策赠送(即无偿供给)。安置用房价格给予8%的优惠。

  就近产权调换,交房时间定为三年。逾期交房的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的两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房屋面积在15㎡以下的可购买45㎡安置房一套;但被拆迁房屋面积加上30㎡(15㎡为高层、小高层的增加面积,15㎡为各档安置房的面积差),按上述办法结算外,再超出部分的面积按安置房交付时的市场价结算或按安置房评估价格优惠8%后的120%结算。

  为改善小户型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被拆迁的小户型面积可与他人合并安置,即允许双方将被拆迁房屋面积与增加安置面积(指15㎡或15%)合并后再选相应套型安置。

  该拆迁区块内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后,在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基础上,经申请批准可相互交换。

  2.异地产权调换。异地产权调换的房源为天宁拆迁安置小区,其套型为:36㎡、48㎡、60㎡、80㎡、100㎡、120㎡六种和部分顶层跃层房源,其中有120㎡套型的小高层。

  被拆迁人选择天宁拆迁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可增加20㎡的安置面积,即被拆迁房屋面积加上20㎡后在120㎡(含)以下的相应套型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加上20㎡后超过120㎡以上的,可选择两套以上安置房,但安置房总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房屋面积的120%。被拆迁人放弃增加20㎡或20%的安置面积,直接按被拆迁住宅房屋面积选择相应套型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异地安置房48㎡以下的被拆迁人不享受此奖励),在安置房交付时一并结算。

  选择小高层安置房的,可在多层房屋增加安置房面积的基础上再增加15㎡或增加被拆迁房屋面积的15%的安置面积后,选择相应套型的安置房。

  产权调换结算原则: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分别按评估价格计算并结算差价,多还少补;高层、小高层安置的,其安置房公摊面积部分的60%为政策赠送(即无偿供给)。安置用房价格给予8%的优惠。

  选择异地产权调换的,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被拆迁人需扩大安置面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在原安置套型的基础上高靠一档套型购买,高靠购买部分以安置房评估价格优惠8%后的120%结算。若房源不足,抽签确定。

  交房时间:天宁拆迁安置小区安置房在拆迁双方当事人签订拆迁协议后两年内安置,逾期交房的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的两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直管、自管住宅公房拆迁补偿安置。

  (一)对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拆迁,符合房改条件的房屋承租人,实施房改购房后按居民私有房屋安置补偿;承租人是否符合房改条件由房改办审定。

  (二)房屋承租人不符合房改政策购房的,也未与房管部门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时实行产权调换;经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仍由符合现行承租条件的原房屋承租人承租,并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单位和企业的自管住宅公房原则上按上述规定办理,但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中原单位自管住宅公房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商业用房拆迁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有效的商业用房,拆迁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商业用房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并另增加20%的补贴(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其他款项)。

  (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在江滨区块内的安置房,也可以选择其他现有安置房。

  商业用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面积与安置房面积相等部分按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安置房超过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按安置房交付时的市场价或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的120%结算。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