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农村、城郊结合部食品市场,以及校园周边、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和农家乐等特色菜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制定目标任务的分解方案和创建规划。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各级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的组织领导,围绕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积极履行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地方财政对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保障力度,建立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专项资金,重点保证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和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园区、场区)创建等工作顺利开展。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装备设备、日常办公经费,也应给予必要保证,并向基层一线倾斜。
(三)考核督查。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协调机构要加大考核督查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工作的现状和各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检查,做到明查暗访制度化、经常化,对各区县、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并对核查结果及时通报。
(四)信息化建设。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评估监测和评估检测,获取能够反映全市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五)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六)社会宣传与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开设各类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积极报道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增加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充分利用电子荧屏、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综合运用各类食品工作网站、手机短信、互动电视、楼宇电视、移动电视等新的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广场咨询、周末活动等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积极参与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