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园区、场区)的创建。结合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布局,以自然街区、园区、场区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为单元,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园区、场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企业依法自律经营、区域管理机构管理指导和监管部门依法监督有机结合的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3、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的创建。以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改善区域食品安全环境,树立食品安全工作样板区域,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各区县要在总结创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放心镇(街道)”和“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镇(街道)”“双创”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由市食品安全委员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的评定。
4、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创建。各区县应对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标准,结合本地食品安全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活动,要将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专门的班子,制定创建规划,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全市每年培育2-4个区县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市各相关部门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要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
5、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创建。根据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要求,在全市已经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区县中择优推荐争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争取到2012年有2-3个区县创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
(四)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种植养殖业的全程治理,全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渔药及生物制剂的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IC卡监管体系的推广应用。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实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推行重点产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以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认定认证体系,大力引导并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照的小作坊。对证照齐全但无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糕点、豆制品小作坊,要加强监管,限品种生产、限地域销售。通过政策引导和加强监管,逐步削减郊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取缔城区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一步加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以及食品包装材料加工企业日常监管的巡查力度,加大地产食品抽查频次和不合格后处理力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规划布局调整工作,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监管力度,规范屠宰行为。积极探索定点屠宰场(厂)资质等级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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