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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意见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通过改善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硬件条件,提高各级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以适应当前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监管环境。逐步整合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形成高效统一的监管力量。镇(街道)级以上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确保做到“六有”:即办公有场所、工作有人员、运行有制度、经费有保障、考核有目标、举报有电话。社区、行政村要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达到“五个一”:即一间办公室、一个责任人、一套工作制度、一部电话、一本工作台帐。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反应体系。加快建立市、区(县)和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应急反应体系,完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理,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网络直报系统,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按照应急操作手册抓好培训和演习演练。

  (二)以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权责明确。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综合协调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责,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到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与责任区域相对应,监管责任区域与组织协调责任区域相对应,实现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的网格清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2、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有效运行。对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实行统一聘用、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酬薪,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和动态考核的办法。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了解情况,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有所侧重。大力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放心店”、“为农综合服务社”,引导和鼓励大型食品流通企业到农村发展连锁店,协助现有农村食品店改造升级,逐步提高标准化农家店数量、质量和覆盖率,2008年底前实现农村食品放心店全覆盖。2009年底实现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农村和社区的全覆盖。不断提高商品集中配送率,2008年底达到70%,以后逐年提高,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可靠、可追溯。

  (三)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带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上台阶

  1、食品生产经营示范企业(店)的创建。按照“统一部署、分环节实施、分环节验收、分环节评定”的原则,在全市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企业中,评定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食品安全有保证、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店),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授予“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店)”称号,成为引领全市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的样板和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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