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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意见
(宁政发[2008]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巩固和扩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和谐南京建设,现就深入开展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驱动,全面关注和改善民生,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健全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分段监管、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监控的食品供应体系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保障。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全面推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活动,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市13个区县全部达到 “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县)”标准,并在全市创建30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3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园区、场区)、评定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店)。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覆盖率达100%。“监管责任网”实现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群众监督网”实现公众参与、全程监督;“现代流通网”实现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农村和社区的覆盖率达100%;

  --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食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全市所有食品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进行食品添加剂的备案;

  --城区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郊县基本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镇(街道)级以上区域的食品经营企业和城区食杂店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品经营企业(店)对不合格食品100%实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镇(街道)级以上区域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经卫生许可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100%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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