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嘎查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嘎查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提高认识。加快嘎查村实用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旗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为广大农村牧区培养一支技术过硬、思想超前、能带领广大农牧民致富达小康的骨干力量。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市农牧学校要各负其责,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详实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市、旗区两级财政要将培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嘎查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管理,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潜力的群众选拔出来重点进行培养,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得到实惠。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实施嘎查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
(鄂尔多斯市人事局 2008年6月1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决定在全市实施嘎查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嘎查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农村牧区人才资源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工作任务
自2008年起,以一年半为一个周期,每期为每个嘎查村培训1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农村牧区产业化生产实用技术专业人才。
三、培养条件、形式及待遇
(一)培养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质好,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