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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公示2008年上半年医保费用信息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公示2008年上半年医保费用信息的通知
(沪医保〔2008〕101号)


各区县医保办、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试行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沪医保〔2006〕95号)的规定,现对2008年上半年相关医保费用信息予以公示。望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排位情况

     2.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排位情况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排位情况

  1.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排位前3位名单: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2.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排位前5位名单: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分部

  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上海中冶职工医院

  黄浦区中心医院

  3.一级医疗机构(市区)门诊次均费用排位前5位名单:

  海军上海保障基地医院

  上海钢城门诊部

  上海市强生职工医院

  虹口区乍浦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一级医疗机构(郊区)门诊次均费用排位前5位名单:

  上海市长江农场职工医院

  上海市青东农场医院

  浦东新区川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奉贤区海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五四分中心

  南汇区六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附件2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排位情况

  1.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排位前3位名单: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2.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排位前5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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