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矿区运煤主干线和连接线(包括进矿道路)要提高路面等级,统一采用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铺设(特殊地段可建砂石路,采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有效措施抑尘),道路两侧要进行绿化。
6.矿区道路和连接线沿线要加强环境治理,全面清理渣土,拆除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保留的商业网点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硬化、美化,各类修理部统一进入维修园区(各旗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建设地点和规模)。
(四)集中建设公路沿线服务区和汽车维修园区。
1.整治过程中拆除的公路沿线商铺、加油站、修理部等,经本人申请可优先进入服务区和汽车维修园区,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各旗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服务区和汽车维修园区由市交通局统一规划,由旗区人民政府落实土地并组织设计和建设。
3.车流量在5000辆以下的公路,服务区在道路一侧修建,占地约70亩;车流量在5000-10000辆内的公路,服务区在道路两侧建设,各占地约70亩;车流量在10000辆以上的,服务区在两侧建设,各占地约100亩。一般情况下,车流量在5000辆以下的公路,汽车维修园区总占地约150亩;车流量在5000-10000辆内的公路,汽车维修园区总占地约280亩;车流量在10000辆以上的公路,汽车维修园区总占地约400亩。
4.我市境内国道、省道及主要县道和专用公路沿线共设置服务区34个、维修园区63个(详见附表2)。
5.其他县道和专用公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服务区、汽车维修园区,服务区之间距离根据车流量和当地实际确定为50-100公里。
6.其他公路的整治、美化、绿化,参照县道标准结合实际执行。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时间安排。计划用2年半时间分两批完成(即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第一批,2008年8月--2009年底,整治国道109线、国道210线高速和辅道、省道214线、省道103线(包括高速)、矿区公路和连接线;第二批,2009年底-2010年底,整治省道313线、215线、216线及县道和专用公路。条件成熟的可提前实施。
2008年的工作重点是:集中开展治理整顿,完成服务区和汽车维修园区的规划、设计及征地拆迁。2009年-2010年底的工作重点是:在2008年治理整顿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克难攻坚,全面开展服务区和汽车维修园区的建设。
(二)第一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8月1日-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