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区:公路两侧2000米为控制区。未经当地规划部门审批,控制区内不准新建任何建筑物。
治理区:国道两侧150米-500米、省道两侧100米-300米、县道和专用公路两侧50米-100米为治理区。治理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进行立面美化装饰,广告牌、宣传标语等要规范统一。
整顿区:国道两侧150米、省道两侧100米、县道和专用公路两侧50米内为整顿区。整顿区内所有违章建筑物和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并重新进行平整绿化。
预留区:在公路沿路基两侧划定5-10米作为今后扩建改造的预留区。
绿化区:预留区外国道两侧50米、省道两侧30米、县道和专用公路两侧20米、其他公路两侧10米范围内为绿化区,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三、整治要求
(一)全面治脏,净化环境。各级政府要发动当地群众,开展一次全民环境卫生大清扫,清除公路沿线的垃圾。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保洁人员和设备,定时清理公路沿线的垃圾,并建立垃圾固定存放点。特别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卫生死角的清洁工作力度,建立起经常性的卫生保洁机制。开展煤炭运输专项整治,严格运输车辆滴、泼、散、漏管理,遏制煤炭运输造成的污染环境。
(二)集中治乱,优化秩序。整合各方力量,下大力气,依法依规对公路沿线乱停乱放、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仍乱倒垃圾、乱倒污水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各种形式的占用道路、桥梁、公共绿地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特别要对占用主要交通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整顿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原有的饭店、旅馆、修理部统一进入服务区和汽车维修园区。
(三)大力治差,美化环境。
1.对主要干道两侧治理区内有碍观瞻,特别是影响路容的破旧建筑物进行立面改造或拆除。
2.加强公路空间环境治理。一是对道路两侧的广告牌、站牌等公共设施清理、更换或改造。二是对违法设置、设置低劣、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共安全和空间环境的各类户外广告予以清除。三是对空白广告牌或内容陈旧、版面破损的进行更新和整治。
3.拆迁范围内要拆一处绿化一处。绿化要因地制宜,采取从内向外草、灌、乔(低、中、高)或灌、草、乔(中、低、高)相结合,地理条件好的地段可向纵深延伸。
4.治理区内的居民住宅或无法拆除的其他建筑物应进行立面装饰(即:“穿衣戴帽”),其屋顶采用坡顶式(三角形或正梯形)处理,即用角钢搭架,彩钢铺装,外墙用涂料粉刷;颜色为蓝屋顶、白墙,外墙与屋顶“凸”结合部用 “”描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