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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沿线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沿线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电〔2008〕5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公路事业快速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市境内共有国道3条,总里程809公里;省道6条,总里程1139公里;县道42条,总里程2557.5公里。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从整体上看,我市公路的建设、管理水平还比较滞后,公路沿线“散、乱、脏、差”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是提升公路运输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公路沿线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鄂尔多斯市公路沿线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治我市公路沿线环境,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使公路运输尽快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公路交通干线沿线环境、规范服务区和汽车维修园区建设、全面提升交通服务和汽车运输业水平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依法治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要求,重点对国道、省道、县道沿线环境进行集中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公路沿线“散、乱、脏、差”的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公路沿线整治范围。包括境内国道、省道、县道、专用公路以及矿区公路和连接线。其中国道3条(包括210高速公路辅道)809公里,省道6条(包括103高速公路)1139公里,县道42条2557.5公里,专用线16条536公里(具体整治路段及任务分解见附表1)。
  (二)根据公路沿线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将公路沿线规划为控制区、治理区、整顿区、预留区和绿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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