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加快109国道高速、沿河重载高速等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合现有物流设施,组建2个以上汽车运输物流集团。整合公路汽车服务网点,加快汽车服务区建设,会同铁路部门积极构筑多式联运体系。制定粮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货运零担、快运业、物流配送专用车辆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放宽审批条件。
商务局:推进千村万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积极构筑城乡商贸流通网络,重点建设农畜产品、农资流通网络。研究制定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投资物流业、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外资投资本地物流业有关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合、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组建大型专业化物流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加强对外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类连锁经营企业发展。积极推进工商企业的物流业务流程再造,促进物流业务分离、外包, 研究制定物流园区管理办法。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调控等;制定规范直销、网络销售、电视电话销售、邮购等无店铺经营形式的政策;制定规范连锁经营企业、特许加盟连锁的政策;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检测体系与无害化处理制度;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行为的方案;建设企业信用监管平台。明确允许外资进入流通领域的范围和程度;制定鼓励利用国外资金、设备和技术参与物流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的政策。
煤炭局:筹备建设煤炭交易中心,将鄂尔多斯煤炭交易中心的申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改革煤炭运销制度,组建煤炭运输集团。依据我市煤炭物流发展状况,针对煤炭流通环节税费流失问题,强化煤炭坑口洗选分筛,进行初次加工增值,并配套研究出台《煤炭物流管理办法》。
财政局:设立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具体资金使用办法。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物流企业采用电子商务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先进技术、采用标准化物流设施等相关政策,以及制定鼓励发展逆向物流,进行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政策。研究制定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有关政策。
规划局:将全市物流规划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将各个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纳入全市城镇总体规划,协助企业编制、审核物流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规划。
国土资源局:研究提出全市规划建设重点物流项目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物流项目用地。研究确定物流企业用地条件及供地方式。
建设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拆迁等相关工作。配合各旗区推进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有关专业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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