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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


  (三)工作目标

  1.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做好数据资料统计存档工作。地震、建设部门要分区域普查我市村镇地震灾害隐患、房屋建筑材料、主要结构类型、造价和抗震能力等内容,掌握不同区域、不同结构类型农村民居结构特点、震害特征、破坏机理、抗震薄弱环节及当地行之有效的房屋抗震经验和措施。整理好数据存档入库工作。

  2.制定乡、村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规划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乡、村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分阶段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并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十一五”期间,建设部门要重点做好农村民居实用抗震技术研究、农村建筑技术队伍培训、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工程标准规范、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普及宣传立项实施工作。

  3.深入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按照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原则,有针对性选择一些农户和村屯进行民居抗震设防试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抗震设防示范户、示范村,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批农户或1-3个村屯进行抗震设防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不断扩大村屯抗震设防覆盖面。

  4.加强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性技术培训。建设部门要抓好农村防震抗震技术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工程技术人员及建筑工匠进行培训,普及防震抗震知识,学习抗震设防技术,逐步培养一批责任心较强,业务技能好并掌握基本抗震知识和技术的农村建筑技术队伍。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培训效果,让农村建筑工匠掌握建筑房屋最基本的抗震方法、房屋加固措施和施工技术,克服不科学的传统建造房屋做法。

  5.建立健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网络。县(市)、区政府应鼓励成立农村民居工程服务组织,乡(镇)政府应有专兼职负责农村民居工程的管理人员,并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农村建设技术服务队伍。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信息网,建立适合本地区的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培训,为农民建房提供长期服务,逐步形成能长期发挥作用的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

  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具体任务

  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要纳入棚户区、泥草房改造、投资解困房建设、节能房建设一并推进,到2020年,力争使我市农村民居和公用建筑基本抗御6级左右地震,2015年以前,县(市)、区政府至少要建1-3处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作用的示范工程,并在全市逐步推开。具体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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