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快沙宁滨河路、城区路网绿化带、环城林带和北部绿色屏障为重点的生态园林建设,精心构建林水相依、品位高雅的园林绿化景观,努力实现“城在水中、园在城中、水景相融”的目标。深度开发利用黄河公园、香山湖、腾格里湖等湿地湖泊,贯通沙坡头大道景观水道,初步建成城市生态水系。到2009年使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8%以上。
2、逐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3、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决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广沼气、秸秆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九)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工程。
1、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环保机构、能力、队伍建设。借助国家加强环保工作和环保总局升格的历史机遇,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县区环保机构的单设;争取市环保局扩编,并增设监控中心、宣教中心、信息中心、自动监测站、污染减排办公室等机构,落实职能;增加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人员编制,落实经费;
2、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2008年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2009年力争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中卫市环境应急预警中心;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环保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进一步理顺排污费征收管理体制,启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加大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在2010年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五、组织领导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诸多部门和行业。要建立“政府领导、环保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组建精干、高效、权威的指挥协调、技术指导、宣传教育、信息督查的队伍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为实现全民参与、上下联动、倒排进度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中卫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林业局、市旅游和商务局、市文化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招商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中卫供电局、中卫日报社、中卫广播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沙坡头区各镇(乡)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
六、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