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晋国资办发[2008]11号)
各省属企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今年5月份以来,我国南方地区连续出现两次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自6月11日起,南方地区再次出现强降雨天气。根据我国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省局部地区强降雨对流天气较多,容易出现局部强降雨天气,有利于旱情缓解,但是也存在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6月12日,温家宝总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作好防范工作;省政府领导对加强我省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14日上午省政府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根据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属国有企业,一定要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和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重视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强降雨天气以及各种突发事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防范应对暴雨洪涝灾害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
二、严密监测雨情、汛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冰雹灾害。
三、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巡查工作;做好井口、生产车间、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的防洪涝灾害工作,排除隐患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