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池政办〔2008〕45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8〕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增收节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将增收节支工作融入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确保增收节支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制度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里“六个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财税收入旬调度、月督查、季通报的工作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加大收入征管和稽查督缴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实行会议报审制度,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采取核减、合并等措施,减少各类会议,并尽量安排在单位和机关内部场所召开,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有条件的可以采用电视电话、视频会议形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接待规则,简化接待程序,严格实行分档定标,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规模、超范围接待;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执行车辆购置审批制度,市直单位小汽车原则上一律配备经济适用型车辆。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帐,完善机关用车的定点维修、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和维修管理等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驾;进一步加强出国组团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出国人数、时间及标准,不再安排一般性考察出访,严格审查出国组团的出访任务、经费来源、经费预算和经费核销,杜绝因公出国旅游现象发生;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制度,严格控制追加新的支出项目,统筹安排各项支出,确保二十二项民生工程、应急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消费性公务支出。
三、加强工作督查。各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增收节支情况进行联合督查,一旦发现违反财政纪律、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