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通过依法选举、公开招聘等方式鼓励素质好、文化高、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选齐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要加快选配大学生进社区工作,每个社区应至少选配一名大学生。要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的力度,不断创新完善培训、使用和管理办法,努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费,各级财政要分级负担,省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全省社区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要逐步建立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与社会专业工作者相结合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社区工作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十九)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大力培育社区志愿者服务意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优化志愿人员结构,壮大志愿人员力量。注重发挥社区中介组织服务工作,配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发能够吸引居民参与的、生动活泼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指导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救助、优抚、助残、老年服务、就业服务、维护社区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逐步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的注册制度、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六、加强领导和政策指导,强化社区服务监管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搞好社区服务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社区建设牵头部门的作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督促检查落实。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社区服务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服务水平。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促进社区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红十字会、慈善等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支持社区服务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社区服务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社区服务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大力倡导团结互助、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促进社区服务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十一)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发展。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对有些社区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要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担。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梳理、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呼叫热线,形成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社区信息化平台,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自动化、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