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内部考评的内容。
1.执法机构根据当前自身执法现状,完善、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2.是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的差错率(根据各执法机构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或者其他执法行为违法的件数认定)。
4.是否发生在本地区、本系统有不良影响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包括没有、延迟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
5.实施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不适当。
6.执法文书是否真实和规范。
(四)部门内容考评发现问题的途径。
1.考评办公室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违法及不适当问题,澄清每一个问题涉及的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
2.对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所形成的案卷或者执法文书,从主体、依据、内容、权限、程序等是否合法以及履行法定执法职责是否全面及时等方面进行评查。
3.从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限期履行的案件中,从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限期履行的案件中,以及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示处理的事项中,查明执法机构和有关执法人员存在的违法和不当问题。
4.从行政相对人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披露事项中发现有关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
5.其他合法途径。
(五)部门内部考评的程序。对执法机构的考评和对执法人员的考评分别进行,时间为2008年9月底到10月底。
1.对执法机构的考评程序。
(1)考评办公室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考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内部考评方案,报本部门审定公布。
(2)部门组织实施内部考评方案,考评办公室开展考评工作。
(3)考评办公室以百分制形式客观公正地确定各执法机构的分值,并将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有条件且与
公务员法的规定不相抵触的,对初定为优秀的可以提出相应的奖励意见。
(4)考评办公室将初定的考评结果和奖励报领导小组审定。
(5)公布考评结果。
2.对执法人员的考评程序。
(1)考评办公室对本单位在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中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以及考评中发现的有关执法人员的违法问题,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列出表现、违反的法律规范条款、分析原因、指出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