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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徐景志等六人免职的命令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徐景志等六人免职的命令
(晋政任〔2008〕18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山西省宗教事务局(山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2008年4月21日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徐景志的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巡视员职务;
张效忠的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助理巡视员职务;
胡续平的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职务;
杜培仁的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巡视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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