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建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与创业板上市企业培育基地。以金华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为中心,以婺城区、金东区为重点,在汽摩配、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能源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项目带动力强、产业规模化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具有上市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争取每年引进高新技术成果、专利产业化项目5项以上;每年培育风险投资项目2项以上;培育创业板上市企业2-5家。
五、组织架构
科技园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管委会主任负责制。
(一)理事会。
科技园理事会主要负责科技园建设重大事项的协调与决策;审议批准有关章程、工作规范;审议批准科技园建设和发展重大事项、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科技园实体化建设中出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审议科技园章程中规定的由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金华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副理事长2名;理事由入驻机构的派出单位负责人、金华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担任;聘请中科院院地合作委员会领导担任理事会顾问。
(二)管委会。
科技园管委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协商,主任由中科院上海分院选派从事科研或科技管理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拟挂职担任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中科院有关科研实体机构、项目的引进与管理工作。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按照“务实、精干、高效”的原则,尽快组建科技园理事会、管委会,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启动平台建设、机构入驻、项目引进等各项工作。
(二)落实机构入驻场所。
近期租用浙中模具城科研大楼作为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场所和中科院等机构入驻场所,以满足科技园实体化发展的需要。
(三)整合科技扶持政策。
1.对入驻的研发机构、引进的科技项目、科技人才以及创办的科技企业,享受市委市政府有关科技、人才政策规定。对入驻的大院名校研发机构,可安排一定的人员享受事业标准的社会保障待遇。
2.市财政足额安排到位1000万元中科院金华科技园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园管委会、入驻研发机构办公场地租费和入驻研发机构启动补贴等。对每家入驻研发机构安排200万元启动资金予以支持。
3.对重大机构、项目、成果的引进,采用“一院(校、所)一策”的办法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