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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嘉政发〔2008〕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积极应对当前工业经济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努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
  工业经济是我市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主要支撑,促进工业经济的平稳健康增长是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保稳定、促调整”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应对挑战,大力引导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全面推动工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产业层次的提升,努力保持全市工业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积极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一)强化产业政策引导。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紧修改完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导向目录,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产业竞争力。对重点发展产业,研究制定专项性扶持政策,加大引导力度。
  2.鼓励装备制造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区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加大对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的研制生产、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等补助力度,补助标准高于一般项目。
  3.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通过“腾笼换鸟”、“退低进高”,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优化产业结构。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1.充分发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对符合市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且规模大、效益好、进展快,并列入市“四个一批”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和装备制造业工业投资项目,经审核后,实行资金预安排拨付制度,待项目完工后,按审计的实际投资额补差。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力度。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工业企业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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