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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嘉兴市太阳能营销展示基地的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嘉兴市太阳能营销展示基地的批复
(嘉政发〔2008〕67号)
南湖区人民政府,市经贸委:
你们《关于要求建立嘉兴市太阳能营销展示基地的请示》(南政〔2008〕6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国际中港城中国节能环保商贸城二楼建立嘉兴市太阳能营销展示基地。望你们切实加强指导,加快太阳能营销展示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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