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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缓解群众涨价恐慌心理。
  (一)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客观分析价格波动的原因,正确引导群众心理预期。
  (二)加强对各类媒体的管理,严禁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杜绝经营者事先在媒体公布提价信息,严禁过分渲染价格上涨情况,造成社会恐慌。
  (三)新闻舆论宣传以正面引导为主,重点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波市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市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农业生产、市场供应、储备制度、价格干预措施实施、质量价格监管以及应急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毛光烈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王勇和副市长徐明夫担任,市委宣传部和市发改委、贸易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统计局、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王仁洲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上下联动,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生产、流通和市场监管等各环节工作有效开展。
  1、市发改委:及时公布有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企业名单,贯彻落实国家、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市场和价格秩序专项检查;牵头协调农业生产和市场供应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处置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所需物资储备,保障“菜篮子”生产基地和流通设施建设顺利推进;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做好宁波市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实行价格干预等措施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3、市贸易局:掌握并及时提供猪肉、水产、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和储备情况,落实应急供应措施;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市场和价格秩序专项检查。
  4、市财政局:做好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的调配工作,落实价格补贴专项资金。
  5、市工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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