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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的意见
(聊政发〔200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建立起程序规范、运作高效、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风险,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完善我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的原则。从我市实际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当前投融资体制、财政体制的改革方向,建立起程序规范、运作高效、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

  (二)完善机制、规范运行的原则。健全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合理界定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的职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水平。

  (三)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政府资源,以部分市级国有股权、存量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调整充实融资平台,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统借统还、风险控制的原则。规范政府性融资行为,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对利用政府信用取得的建设性资金实行统借统还,建立稳定的还贷机制,保证政府性资金投入安全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二、健全政府投融资管理机构设置

  (一)成立聊城市政府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决策机制。成立政府投融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政府投融资资金平衡计划,确定政府建设资金的投向和融资方案;决策政府投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完善聊城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职能,健全监管机制。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投融资决策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参与市政府投融资政策的调研和政府投融资计划的编制;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融资平衡计划,办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负责制定并实施对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设性资金的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统借统还;根据批准的投资方案,拨付资金、监督运行;负责归集不同渠道的还款来源,建立稳定的还款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确保政府信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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