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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关于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的意见的通知

  上述各部门、各单位和煤矿、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及湖泊、水库下游、靠近河道等企事业单位要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电子显示屏;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开通手机气象短信,确保第一时间接受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

  气象部门通报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大雾、高温、沙尘暴等蓝色以上预警信息或警报、紧急警报,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水利部门通报河流、湖泊、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及其他重要险情信息。

  各县(市、区)气象、水利渔业等部门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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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各通信公司要利用手机短信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各部门都要利用本部门的信息网站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三、认真做好防范事故灾难的预警预防工作

  (一)各级要加强对防范事故灾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的防范事故灾难责任制,建立起本地区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预警预防责任体系、响应机制和工作措施。每年汛期,要把防范强降雨引发事故灾难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

  (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防范事故灾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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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防范工作。有关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根据灾害性天气预警等级,迅速采取防汛避险措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地势较低的城镇、乡村、学校、厂矿、重要工程设施防洪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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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监局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迅速将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单位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属于安监系统直接负责监管的企业,立即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市经贸委、国资委、煤炭局、国资公司、城建国资公司、商贸国资公司、行业资产管理中心、泰山管委、高新区管委等部门和单位,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本辖区、本系统和重点工矿企业发出预警预防紧急通知,督促基层和工矿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地下矿山企业在大雨暴雨期间一律不得井下作业,必须停产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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