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08〕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〇八年八月)

  2003年以来,市政府把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下发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周末学生班车,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3〕8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05〕167号),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周末学生班车”开通工作,缓解了部分学生周末回家返校乘车难的问题。但由于农村寄宿生家庭住址分散,疏散难度大,有的乡村公路不达标,无法通行班车,加上油价高、票价低,车主赢利少,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学生周末回家返校交通问题仍比较突出。为确保学生周末回家返校途中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工作,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温家宝总理也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重视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学生安全无小事,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市地处山区,农村人口分散,公路等级低,农村中小学生周末回家返校乘坐拖拉机、柴三机等“五小”非客运车辆现象比较普遍,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形成共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村(居)委员会等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取得成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