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制度。开展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督促担保机构到有资质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将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布。将担保机构评级结果纳入山东省重点企业征信数据系统,作为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推动担保机构发展成为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担保相结合的社会化信用机构。
(五)加强对担保机构经营的指导和服务。建立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和行业统计制度,培育和扶持一批担保机构示范单位,引导和督促担保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经营水平。加强担保行业协会服务职能,促进行业协作和自律。担保行业协会要根据国家有关担保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组织业务培训和信息交流,建立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定期组织培训考试,统一颁发资格证书,作为担保人员上岗执业的依据。通过规范业务操作和行业协作,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社会信誉度,推动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泰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泰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闫新建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平 (市长助理)
任先德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任树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陈 强 (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主任)
成 员:高丽丽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桂选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杜寒青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传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 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德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安增利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广银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耀禄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 群 (市房管局工会主席)
张焕昌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继颖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树昌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广旭 (市质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