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长安办发[2008]22号)


各区、县(市)安委办:
  为全面落实《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长安发[2008]1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巩固2007年全市安全社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创建安全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开展安全促进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是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效措施,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客观要求。各区、县(市)安委办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把安全社区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要加大力度、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把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工作,各创建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组成要符合跨部门(单位)合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区、县(市)安委办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创建责任,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工作措施;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帮助创建社区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要突出创建工作重点,特别注重在高危行业集中的社区(村)、历年各类事故高发社区(村)、人员密集区和重要行政办公区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在总结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创建范围,提高创建质量,增强创建效果。通过安全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和降低伤害,改善社区安全状况,确保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强检查指导,建立安全社区考核监管长效机制
  各区、县(市)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指导创建社区对照创建标准,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已授牌安全社区的示范带头作用,采取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创建工作的稳步推进。市安委办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动态监管,对拟创建社区(村)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已授牌的安全社区有计划的分期分批进行复查和暗访,对不能继续保持创建标准的,将取消其安全社区荣誉称号。今年安全社区的考核验收将在各区、县(市)安委办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对达标的社区(村)授牌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