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长安办发[2008]28号)
各区、县(市)安委办,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法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1-4月,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但全市较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改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当前,汛期将至,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保安全、促稳定的责任重、压力大,安全生产的任务十分繁重。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按照分级监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切实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意识及能力。
二、紧密结合汛期和高温季节特点,加强重点地区和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
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汛期和高温季节特点,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部位、场所)和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长安办发〔2008〕17号文件精神,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安监系统和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立即组织以矿井“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火、防煤尘)和杜绝违章生产、违章指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产煤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组织国土资源、煤炭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监察、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开采的、已关闭或停产整顿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点,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要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乡(镇)政府负责人的责任。煤矿和非煤矿山及油田开采企业要加强对水患矿井的重点监控,强化对防治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料五落实,预防淹井、透水、尾矿库垮坝、露天矿边坡坍塌、滑坡等导致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汛期和高温雷雨季节期间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生产企业和储存仓库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度、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度时全线停产”的规定,确保停产工作落实到位。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妥善保管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特别是在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的清洗、疏通作业前,必须落实切实可靠的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防范工作,控制事故发生。交通部门要对易发生泥石流、塌方、落石等危险路段进行重点检查监控,增加巡检次数,遇暴雨天气和路桥情况不明时,果断采取慢行、拦停、封路等措施。道路和水上交通企业要特别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求驾驶员务必注意汛期行车和行船安全,做到安全驾驶,确保汛期交通安全。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库大坝以及江河湖泊防洪堤坝的监测和险工险段、重点部位的巡查,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细化落实水库的“防、抢、撤”措施,绝不能发生决堤垮坝。要加快病险水库、涵闸、堤防工程除险加固等,力争在汛前完成水毁工程和度汛应急工程建设,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