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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威政发〔2008〕4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开展,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健全和完善补偿机制,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以满足城市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三)总体目标。到2009年底,全市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威海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城市户籍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60周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率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市区门(急)诊总数的50%以上。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城市建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市户籍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以上,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市门(急)诊总数的40%以上。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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