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
(4)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应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适时表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结合“世界标准日”、“科普、科技周”等重大宣传活动,组织以技术标准战略为主题的宣传,着力增强全社会对技术标准战略知识的了解,提高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附件:莆田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奖励)经费审批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莆田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奖励)经费审批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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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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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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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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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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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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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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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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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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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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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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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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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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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程度
| □主导
| □参与
|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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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同类
资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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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助
项目主要内容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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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初审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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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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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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