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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意见

  (3)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

  (4)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应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适时表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结合“世界标准日”、“科普、科技周”等重大宣传活动,组织以技术标准战略为主题的宣传,着力增强全社会对技术标准战略知识的了解,提高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附件:莆田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奖励)经费审批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莆田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奖励)经费审批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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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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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参与程度

□主导

□参与

□修订

项目获同类

资助情况

 

申报资助

项目主要内容

(可另附页)

 

市质监局初审意见

盖章

市财政局意见

盖章

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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