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要措施:一是绘制重点食品购销“路线图”。二是深入实施食品安全质量市场准入。三是建立索证索票、购销台帐、检验检测、源头追溯、产地退出等规章、制度。四是建立全市联网的流通领域重点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库。五是对问题食品实施预警、退市和召回制度。六是加强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和流通领域验证管理等后续监管。
4、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5、部门职责:市工商局负责整个工程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牵头做好市场准入和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路线图绘制工作等;市贸易局负责有关食品的源头调查和路线图绘制工作,参与做好市场准入工作;市质监局负责产品标准的整理和制定协调、地产加工食品的源头调查工作;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的源头调查和质量控制工作;宁波检疫检验局负责提供进口食品基本情况和检测数据。
(二)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工程
1、主要内容:健全主导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本地产农产品安全水平。
2、工作目标:制定形成科学合理的主导农产品(包括渔产品)标准体系;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可食农产品土地检测和退出机制;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3、主要措施:一是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二是推进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带动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模式,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三是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与产地认证进程。四是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五是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估。六是规范农资流通管理,杜绝问题农业投入品流向种养殖环节。
4、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5、部门职责:市农业局负责工程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负责分管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与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三)畜禽和豆类制品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1、主要内容:巩固和完善生猪集中屠宰,积极推进禽类及牛羊的定点屠宰,实施畜禽、豆类制品市场准入,打击私屠滥宰和豆类制品地下窝点。
2、工作目标:定点屠宰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运转规范的格局;本地畜禽养殖基本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全市生猪全部实现定点屠宰;县城以上和重点镇市场出售的禽类实施集中宰杀,牛羊实施定点屠宰,基本杜绝私屠滥宰现象;对有问题畜禽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杜绝问题畜禽及产品上市流通;生猪宰前瘦肉精每批必检;继续实施豆类制品品牌战略,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基本杜绝地下窝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