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电〔2008〕2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
《阿坝州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阿坝州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8月8日至9日在我州重灾县调研视察时的指示及州委第43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为迅速在全州城乡掀起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高潮,力争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使全州村容市貌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建更加舒适美好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针对我州影响人居环境和城市容貌秩序的突出问题,把专项治理与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工作与总体目标、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与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2008年8月14日至9月13日,全面实施以规范摊点摆设、车辆停放、垃圾收运、广告设置、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建设等为重点的“城市容貌治理工程”;实施以推进“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试点为重点的“乡镇整洁工程”;实施以“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抓好环境卫生整治、旅游环境整治、校园环境整治、安全环境整治工作。
二、专项行动工作安排
(一)环境卫生整治
1.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城乡广泛深入开展以健康教育、环境整治、除“四害”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由卫生部门牵头,宣传、精神文明、防疫、爱卫会、建设、环保部门组织实施)
以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加强垃圾、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确保垃圾和粪便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和管理,切实落实“五有”、“四强化”措施。(由卫生部门牵头,防疫、爱卫会、建设、环保部门组织实施)
以灾区群众安置点、城镇街道、过境公路、学校、应急商场、广场、河滩等场所专项治理为重点,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污水坑塘。(由建设环卫部门牵头,卫生、防疫、交通公路、教育、商务等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