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安监一〔2008〕8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省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长沙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长沙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
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省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2008年4月下旬至7月底,在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使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和重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督查的专项内容见附件。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根据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决定对以下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督查。非煤矿山: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烟花爆竹:浏阳市、宁乡县。危险化学品:新设立企业、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内五区专业市场和曙光集团公司、湘江涂料集团公司、651仓库等重大危险源单位。
三、督查形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