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08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安监一〔2008〕7号)
各有关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现将《长沙市2008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八日
长沙市2008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突出重点地区,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加强源头治本,严格市场准入;夯实监管基础,提升本质安全,促使非煤矿山企业合法有序安全开采。通过专项整治,露天矿山基本杜绝“一面坡”和“掏采”作业方式,地下矿山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消除大型采空区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实现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比2007年下降3%,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为将长沙建设成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内容
以减少事故总量、遏止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加大重点矿区的矿业秩序整顿,市局将长沙县、望城县作为2008年专项整治重点监控地区,将浏阳市、宁乡县作为重点督导地区。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各自的专项整治重点地区,认真研究部署。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2008年全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
(一)露天矿边坡专项整治
加强露天矿边坡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凡台阶高度、边坡角度超过规定的所有露天矿山必须在5月底前全部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生产性作业,只能从采场上部自上而下进行整改作业。要按照《湖南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实施方案》(湘安监管一〔2007〕217号)的要求,推进采石场的规模化、机械化开采,督促有条件的矿山企业积极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组织技术培训,提高中深孔爆破的安全技术水平,鼓励由专业化爆破公司实施中深孔爆破设计、现场技术指导等技术服务。对既不按规程分台阶开采、又不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矿山,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手续,同时要依法查处,直至予以关闭,坚决遏制采场滑坡、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