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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安发〔200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十日

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两型社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执政理念总揽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加大综合监管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由持续稳定好转逐渐向根本好转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综合监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效能和权威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显现。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上年下降5%以上,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上年下降5%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各分项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三、重点工作举措:根据以上总体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目标,2008年全市的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共管理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年初,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长政函[2008]16号),对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格局和“条块结合、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重申,这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必将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要加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研究和创新,逐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在检查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建立健全责权明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综合监管效能。要切实落实“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履行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系统、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系统、领域)的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全面覆盖、无缝隙的综合监管体系。要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和联动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不断增强安监、公安、工商、交通、建设、环保、国土、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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