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众行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众行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闽司〔2008〕161号)


福建众行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众行律师事务所。该所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为肖炳祥、翁道华、涂育伟,负责人为肖炳祥。受福州市司法局监督、指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