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全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专项监督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定岗定责到人,省局由谢光祥局长全面负责;彭伏桂、严寅初、雷绍业、丁国强、吴官保等副局长分别负责各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专项监督管理工作;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专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各处室联络员负责各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专项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信息收集与及时上报,包括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各煤矿监察部门相应工作情况的信息收集与汇总。
2、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各类涉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和重要设施安全防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把责任分解、细化,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盯。
3、立即组织对涉及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有关单位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有毒废渣、废液的回收处理等方面,查制度、查管理、查措施、查责任落实、查预案、查培训、查演练、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动态监督,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于2008年5月19日前完成第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局面报省局。省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抽查。
4、制定和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从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出发,针对各种可能的突发风险、危险,进一步完善、进一步细化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积极组织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教育公众,全面提高处置各类危险物品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依据“集中储备、科学管理、统一调配、战时好用”的原则,加强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为科学、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类危险物品事故提供物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