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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协调、指导本行业交易合作项目洽谈工作;负责本单位农产品交易区(B馆)销售展位设计、展台展牌制作及布展等项工作。

  五、展位分配及费用

  1省分配我市任务。本届农交会省分配我市1个特装精品展位,25个展销展位,10个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展位。各县(市)、区要积极谋划,认真组织,重点组织本县(市)、区农副产品基地和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参会参展。

  2展位分配。特装精品展位。由市筹备小组统一招标、设计、布展,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配合;25个标准展销展位。每个县(市)、区(桥东区、高新区除外)分配1个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各1个展位;10个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展位。主要组织省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参展。根据各县(市)、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数量,任务分配如下:辛集市、藁城市各2个展位,晋州市、正定县、栾城县、裕华区(双鸽)、新华区(洛杉奇)、桥西区(珍极)各1个展位。参加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展的企业要单列,不能与县(市)、区的其他任务相冲突。

  3展位费用。为调动各部门参展积极性,标准展销展位、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展位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六、农交会期间相关活动(共10项)

  (一)专题论坛(4项)

  1第二届全国农民合作经济发展论坛

  2农业信息化论坛

  3全国养牛业发展战略论坛

  4农产品加工产业化论坛

  (二)农业项目招商活动(2项)

  1河北省农业项目招商洽谈签约仪式

  2河北省国际绿色农业周

  (三)其他活动(4项)

  1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发布会

  2名优农产品评选

  3果王评选活动

  4省直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项活动

  七、筹备工作进度安排

  8月上旬,召开全市参加第十二届农交会筹备工作第一次会议。

  8月上旬-8月20日,搞好宣传发动,建立组织机构,落实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8月20日-9月5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参会企业、参会人员名单,上报签约项目、参展产品名录、申报名优产品名录、申报“果王”产品名录及销售展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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