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接待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8〕17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接待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1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承担相关接待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是我省建国以来第一次承办全国性大型综合运动会,办好本届农运会对于展现新时期我国农民的精神风貌,推动闽台体育文化交流,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农运会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办好第六届农运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确定1名领导负责接待协调工作,指定1名具体联络员,做好各项接待服务工作,确保途经我市参加农运会嘉宾的接待工作安全有序。
二、落实责任,分工负责
农运会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省直对口部门联系,明确任务,各司其责,细化要求,密切配合,齐心协力,认真细致地做好农运会嘉宾接待服务工作。
(一)市委农办、市农体协要主动靠前,及时与省农业厅、省农体协沟通,明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任务,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具体接待服务工作。
(二)市交通委(口岸办)负责协调厦门高崎机场、厦门火车站等部门,落实桥梁及公路收费站免收接待车辆通行费(凭农运会核发的专用通行证),协助落实农运会贵宾的接送站的礼遇,指导机场和火车站做好接送站点的气氛布置,开设农运会嘉宾专用通道,并提供优先办理乘机(火车)、行李托运、安检服务和返程票务等服务。
(三)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往返机场和火车站的重要路段增加警力,必要时要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农运会接待车辆优先通行。
(四)市旅游局牵头协调各宾馆和旅游景点,市政园林局和鼓浪屿-万石山风景管委会等部门密切配合,负责落实参与接待宾馆和旅游景点的气氛布置,落实旅游景点免收农运会来宾(凭农运会相关证件)门票费和停车费,设立农运会接待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咨询服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