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八月五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67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委、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字〔2002〕4号)精神,设置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职能

  (一)划出的职能

  1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建设工作委员会承担的职能。

  2原市建委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设计规划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市规划局。

  3原市建委承担的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行业除外)、市容环卫、城管监察、市区环境综合治理职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园林绿化管理职能,指导环境保护管理职能,指导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管局。

  4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职能,交给市水利局。

  (二)划入的职能

  全市燃气行业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审、转化推广的具体工作,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学)会承担。

  2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执业注册、发证及继续教育等具体事务,委托或交有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学)会承担,市建设局负责监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石家庄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开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燃气、建筑节能、建筑材料设备的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城市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并编制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年度计划的跟踪、督导监察和调整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专项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