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表。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要素包括:
单位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持有各类证照情况、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用工情况、生产工艺、近期事故发生情况,以及近期的生产经营状况等。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要素包括:
(一)事故发生经过要素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前的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5.事故报告经过;
6.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
7.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8.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
第十七条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要素包括: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前的生产作业人员分布情况;
2.事故发生时人员涉险情况;
3.事故当场人员伤亡情况及人员失踪情况;
4.事故抢救过程中人员伤亡情况;
5.最终伤亡情况;
6.其他与事故发生有关的人员伤亡情况。
(二)直接经济损失
1.医疗、丧葬、抚恤、补助、救济、歇工工资等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2.处理事故、现场抢救、现场清理、事故罚款、赔偿等事故善后处理费用;
3.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等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
第十八条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要素包括: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事故发生的其他原因;
4.事故性质。
第十九条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要素包括:
(一)事故责任的认定
1.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直接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