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8〕93号)
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
行政处罚法》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乱用、滥用自由裁量权。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公正、公平执法的良好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适用规则
适用规则是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实施罚款行政处罚时,就如何适用罚款基准而作出的原则性规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依据,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适用规则。适用规则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适用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公开性原则、平等对待原则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系统在行使罚款自由裁量权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