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商务部门。(1)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向地税部门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信息,做到真实、全面、及时。(2)对经年检或税务审计审查,发现不符合外资条件的,税务机关及时向外经贸部门通报,由外经贸部门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司法部门。全面、及时提供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有关涉税信息。
12发展和改革部门。提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外贸主要指标计划信息、基建投资项目立项批复信息、项目进度等涉税信息资料,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13建设管理部门。提供城市房屋拆迁信息、市政、建设企业有关信息、建设或开发项目许可等涉税信息资料,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14水利部门。全面、及时提供水利工程项目有关涉税信息。
15城建部门。全面、及时提供市政项目各类涉税信息。
16交通部门。与地税部门配合,在机动车辆营运年度审验时,对不能提供完税证明的不予年检,提供交通运输企业、路网改造工程等相关涉税信息。
17公安部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来我市的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和公安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的人员情况,主要是外籍人员的姓名、国籍、出生日期、就业单位、居留期限等提供给地税部门,做到真实、全面、及时。外籍人员有偷逃欠税行为的,地税部门及时通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防止税款流失。
18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全面、及时提供各类企业有关涉税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
19旅游部门。全面、及时提供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星级饭店各类涉税信息。
20文化部门。(1)全面、及时提供各类演出信息及音像、网吧、歌舞厅等行业的登记管理情况。(2)对音像、网吧、歌舞厅等行业进行年检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管理证明,对不能提供的不予年检。
21体育部门。全面、及时提供体育比赛(演出)信息。
2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地税部门提供劳服企业认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情况,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23财政部门。配合物价、税务部门,对应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联合年审,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纳税款的征收管理。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信息。
24物价部门。配合财税部门,对应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联合年审,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纳税款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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