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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的通知


  4、评估激励:(1)社区志愿者服务情况记录:是对社区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情况的记载,由组织活动的社区志愿组织通过社区志愿者网进行记录;(2)社区志愿组织活动情况记录:由参加该活动的社区志愿者对该项活动组织情况进行点评,提出反馈意见;(3)参与者表彰:是对社区志愿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设置社区志愿服务示范单位、优秀社区志愿者等奖励,在每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公开表彰,以资激励。

  三、注册工作机构

  1、管理机构

  (1)市民政局:统一领导与部署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

  (2)区县民政局:为本区域内该项工作主管单位,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该项工作,负责区域内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的管理、培训和宣传;对街镇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筹划、指导本区域内的社区志愿者活动;向志愿者组织或社会团体推荐、输出志愿者。

  2、工作机构

  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的筹划、推进、指导、培训和宣传;有关注册工作标准、制度的制订;中国社区志愿者证的监制、编码、颁发和管理;管理注册社区志愿者的个人电子档案和活动记录并受理查询、出证;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委员会的业务联系,上海社区志愿者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和数据统计、交换;与规模型社区志愿者组织或社会团体的联络及社区志愿者输出;对社区志愿者服务和需求的双向调剂和匹配;对志愿活动予以指导、支持、协调和监管;依据规定定期开展社区志愿者评优及表彰活动;依托市社区服务热线“962200”开通上海社区志愿者服务热线,开通“上海社区志愿服务网”门户网站,承担网站的信息维护和志愿活动的组织运行,负责对网上发布的社区志愿者活动信息、发起人资格、活动方案等的审查,核查并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和效果。

  3、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可设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内,应指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一台可上网的工作电脑。负责社区志愿者个人信息的核实和认定,并实时录入上海地区社区志愿者信息库;受权现场颁发中国社区志愿者证书;查验、审核并录入注册社区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服务和活动履历;志愿者招募、发动工作;调查本街镇社区志愿者服务供需情况,向志愿者组织或社会团体推荐、输出志愿者,合理调配社区志愿者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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