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础工作阶段
| 清产核资
资产评估
清算审计
|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产权归属。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三无”企业和无法正常进行清产核资的,可直接进行清算审计。资产评估应由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并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
| 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纠纷。资产核定、债务核减符合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
| 9月30日前
| 100%
| 各区、县(市)政府,市属企业主管部门
| 市属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核定,各区、县(市)企业由当地政府确认。
| 对隐匿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按审批权限逐级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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