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X2008G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08〕286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国土房〔2008〕296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翔安区舫阳北路与美上路交叉口西南侧(编号X2008G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有关该项目挂牌出让的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